實施《重慶市社會保險費征繳辦法》取得了哪些明顯成效?
更新日期:2018-07-04 22:42:32
實施《重慶市社會保險費征繳辦法》,取得哪些明顯成效?
2000年9月,重慶市人民政府頒布了《重慶市社會保險費征繳辦法》,其中第三條明確規(guī)定:“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征收社會保險費。”根據(jù)《重慶市社會保險費征繳辦法》,自2000年10月重慶市地方稅務機關負責社會保險費征收以來,全省各級地方稅務機關都集中力量組織社會保險費。圍繞“夯實基礎、規(guī)范管理、強化主體、提高效益”的思想,完成了各項工作。
實施《重慶市社會保險費征繳辦法》明顯成效:
一是收人總量明顯增長。從2000年到2007年,全省 地稅機關累計征收社會保險費805.9億元,年平均增幅43.7%, 年年超額完成社會保險費征繳計劃。
二是征管力度明顯加強。經(jīng) 過幾年的實踐,全省地稅機關在不斷完善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規(guī) 程,強化費源管理,加強欠費回收,加強社會保險費檔案建設等 方面,積累了比較成熟的經(jīng)驗,提高了社會保險費征繳水平。
三 是社會保險費管理體制逐步完善。地稅機關征收社會保險費,其
征繳的資金劃撥財政專戶,符合“收支兩條線”原則。稅務、財 政、勞動等部門分別負責社會保險費的征收、管理、發(fā)放職能, 分工明確,能有效避免擠占和挪用社會保險費的行為,保證了實 現(xiàn)社會保險費的安全與完整